摘要:
謹以已知部分文獻與隔窗目睹實物為依據著論剖析《作冊般黿》的幾個疑點,利於學習、研究和鑑賞。
二、疑點
1.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:
A、王,是誰?
B、箭,誰在射?是三、還是四?
C、"作冊般",是誰?何以賞賜、或是獎勵?
2、主要產生的原因:
A、字跡不清。
B、認知差異。
C、一字多義,通假深奧,未被理解。
其中之「商」不是「賞」。
本,是職責所在、分內之事,是無私之「商」、卻而沒有私之所謂之「賞」。
故而,"賞",是…
作者: 張濤
中國國家博物館藏商代青銅器《作冊般黿》長21.4cm寬16cm通高10cm重1.6kg
序言
謹以已知部分文獻與隔窗目睹實物為依據著論剖析《作冊般黿》的幾個疑點,利於學習、研究和鑑賞。
第一章疑點
中國國家博物館藏商代青銅器《作冊般黿》,黿背甲中部有4行32字銘文。以往文獻曾有破解、多種版本,其中不乏有含糊其辭者、乃至於彼此矛盾,故而致使疑點終而未絕、延續至今。
一、在諸多釋文之中舉例
1、其一:
「丙申,王於洹,獲。王一射,射三,率亡(無)廢矢。王令(命)寢(馗)兄(貺)於'作冊般',曰:「奏於庸,作女(汝)寶。 」
其,譯文:
丙申日,周王在洹水之濱打獵,捕獲獵物。周王親自射箭,一箭射出三支,箭箭命中目標,沒有浪費彈藥。周王命令馗兄將這副弓箭製作成冊般,並在上面題字:「奏於庸,作女(汝)寶」。
2、另文,又解:
其,譯文:
丙申那一天,商王游弋於洹地,有獵獲。商王在射廬,射箭三支,全部命中而無廢矢。商王命寢馗賞賜作冊般,並說:奏大鐘,以作先母祭祀寶器。
3.權威性《中國古代青銅器名集錄‧十一》:
其,譯文:
丙申日,商王到洹[huán]水,射黿[yuán]一箭,作冊般射三箭,都命中而無廢矢,商王下令把黿賜給作冊般,並說:"把此事銘記在庸器上,作為你的寶物」。
中國國家博物館藏商代青銅器《作冊般黿》銘文圖示
二、疑點
1.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:
A、王,是誰?
B、箭,誰在射?是三、還是四?
C、"作冊般",是誰?何以賞賜、或是獎勵?
2、主要產生的原因:
A、字跡不清。
B、認知差異。
C、一字多義,通假深奧,未被理解。
中國國家博物館藏商代青銅器《作冊般黿》不同角度特寫照一
第二章剖析
依照《作冊般黿》銘文順序依序重點剖析:
1、丙申,不一定是日期、應是指年,亦即:丙申年。
商周、直至春秋初期時間書寫習慣,如同今日皆以年、月、日順序,並且多又有季節,重大記事更不會僅以單單的"日"來表述、起碼需要有"季"、有「月」、有「日」。當然,可以不寫、有什麼都不寫者。如,史官左丘明(約西元前502-422年)《春秋左氏傳》:
「(隱公十一年)春,滕侯、薛侯來朝。夏,公會鄭伯於時來。秋七月壬午,公及齊侯、鄭伯入許。冬十有一月壬辰,公薨。"
況且,僅僅紂王在位30年間,丙申日太多太多不計其數,大事記而用之似無意義。
所以,此"丙申",應該是指"年"。
2、王,是帝乙(西元前1101-1076年在位)之子帝辛(西元前1076-1046年在位)、商朝亡國之君紂王。此,是旁證而得、由《作冊般甗》銘文之中「用乍父乙尊」而來,與「丙申」等無關。
3.射三之前、射與射兩者之間之字,極為重要、不可或缺,不能隨便捨棄不讀,也不能草率敷衍誤解、錯解。其實,其就是"女"字的一種寫法、一種含義"歸、歸宿",此處即為"歸去"之意。也就是"黿"被"一射"之後"往回走了",所以又有"射三"。
女字,有很多種寫法,也有很多種用途, 「歸」就是其中一種。如:
《春秋公羊傳》: "禮,女人謂嫁曰歸。"
《爾雅》: "嫁,往也。"
清代乾隆舉人、文字訓詂學家、經學家、段玉裁(公元1735-1815年): "自家而出謂之嫁,至夫之家曰歸。"
故而,此「女」同「歸」、「歸去」之意。
中國國家博物館藏商代青銅器《作冊般黿》銘文圖示
1-5為甲骨文、金文女字相關圖示
4、王→令→寢馗→於"作冊般",沒有絲毫的或"賜"、或"賞賜"或"獎勵"的文字痕跡,而"令"的性質非常明確、就是"要求"。況且,這也是分工部門的下屬的「職責所在」。
5. "作冊般",通俗的說"作冊"就是"史記"機構的簡稱、而"般"就是這個機構的負責人、 "領導" 。
如同,今天部隊的作戰訓練管理機構簡稱為「作訓科」、「作訓處」、「作訓部」一樣,如部長、往往可以簡稱為「某部」、「某某部」。
然而, 「作冊」是國家最高機構、如國家社會科學院,院長就是「般」。此,西周承襲、延續,只是再無這個「般」而已。
"冊"、即"典", "典"、即"史記"。故而,成《作冊般黿》而記「射禮」、純屬職責所在,國家重器、絕無私也。
6.奏-所得,庸-重器,此「女」為「汝」-你、你處、你保管。
中國國家博物館藏商代青銅器《作冊般黿》不同角度特寫照二
第三章其它與結論
一、其它
1. 「黿」身上被「一射」、「射三」留下的1+3=4的箭矢就是箭頭、而非所謂的箭尾,理由:
A、尾部端點有「卯」、用來結合箭桿前端的「榫」成為一體,所以它不會是帶有羽翼的箭桿尾部。
B、清代考古學有文,介紹了歷代箭頭有600多種、分類細緻包括齊全,從帝王專用、皇室擁有、直至戰士必備、無一遺漏。其中,就有商朝四稜箭,也就是得到了有不斷出土文物能夠證實的一種。
C、箭頭粗,是被是時文化神化了的結果。
小結:
其箭矢,是箭頭。箭尾之說,是錯的。
2、 "作",就是「乍看」、具有神聖的意義。其:
A、最早是在生存居住地「匚」內隨太陽升「 ● 」起而「起」去勞動、生息,同時以祭祀天地。
乾坤文物網路博物館藏夏商白玉「作石」盂主題銘文臨摹示意圖
B、其後,外部,"匚"→"У"→"∟"+"一",過程之中、之後演變為手意,直至最後失去原有本義和發展之義、只是保持了變異了的字形。如:
甲骨文作字示意圖
C、同時,內部," ● "→"豐"→"卜",過程之中、之後整體演變為"∟"+"上",與商朝晚期《作冊般黿》、《作冊般甗》之作字相同。
作字的演變示意圖
小結:
「作」,是為表達「生息」、「祭祀」而生,是為表達「持玉」、「祭祀」而造,是為表達文字藝術而續。其中:
*、"匚"="У"="∟"+"一",是"生"的載體。
*、" ● "="豐"="卜",是"天"的象徵。
*、「作冊般」之"作",已時至商朝晚期,即是表述"製作"、同時仍然內含"祭祀"之重義-或"奏於庸,作(女)汝寶。 "或"用乍父乙尊。"
3.《作冊般甗》
中國國家博物館藏商代青銅器《作冊般甗》
中國國家博物館藏商代青銅器《作冊般甗》銘文示意圖
釋文多有: "王宜人方。無侮。鹹。王賞作冊般貝,用作父乙尊。來冊。"
《作冊般甗》釋文很重要,是《作冊般黿》的旁證依據。
《作冊般黿》釋文之"賜"、"賞賜"、"獎勵",想必是如同"紂王"之確定、又是由《作冊般甗》旁證而來。而以往對《作冊般甗》釋文之中的「商」字理解本身或許就是一個錯誤,此引之為旁證、自然亦錯。其"商",應該是如:
《廣雅》: "商度也。"
譯文,應該是:王,在"徵伐"東夷"人方"已經取得"無侮"的勝利以後,在舉國歡慶吶"喊"之時,(王)以"商"、即"計算"並且給予「作冊般」多少錢「貝」用於製(作) 「父乙尊」或「作父乙尊」-《作冊般甗》,載入史記「來冊」。
其中之「商」不是「賞」。
本,是職責所在、分內之事,是無私之「商」、卻而沒有私之所謂之「賞」。
故而,"賞",是錯誤,旁證於《作冊般黿》亦錯。
二、結論
《作冊般黿》釋文,應該是:
「丙申,王於洹,獲。王一射,女(歸),射三,率亡(無)廢矢。王令(命)寢(馗)兄(貺)於'作冊般',曰:「奏於庸,作女(汝)寶。 」
《作冊般黿》譯文,應該是:
丙申年,商朝帝辛紂王在洹(huán)水射獵、或稱為進行"射禮",結果捕獲了黿(yuán)。紂王射出第一箭之後,黿轉而將要歸去、就又射三箭,隨即依循中的、沒有廢箭。紂王指令寢馗兄將黿交於"作冊般",要求:"將此所得之事銘記於重要的器物之上,作為你保管的寶物。"
《史記》: "(商紂王)資辨捷疾,聞見甚敏;材力過人,手格猛獸。"
至此,謝過有可能引用了前輩的著作知識而又無法知其姓名的人們!
同時,謝謝大家給予的各種支持、協助與鼓勵!
乾坤文物網路博物館創辦人張濤
2023年11月30日續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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